可燃性氣體基本知識
發布時間:2019-01-10 11:25:09可燃性氣體是在石油化工、化工以及煤礦等行業隨時可能遇到的有害氣體。最為常見的可燃氣體就是烷烴氣體,比如甲烷(瓦斯)、丙烷等,當然像笨、一氧化碳、氨氣等其它有機、無機氣體,在一定濃度范圍內也可稱為可燃氣的一種,但因為它們同時具有很大的毒性,在其濃度達到爆炸限度之前就會對現場工作人員的健康和生命構成危害,因此,我們更多的把這些看成毒氣,而不是單純的作為可燃氣體來檢測。
按我國一GBJ16-87和GB50160-92規定,一氧化碳為乙類氣體。由于爆炸下限和上限之差大于20%,危害性較大。按國外規定屬于甲類氣體,又因一氧化碳氣體無色、無味,不會引起人們警惕,吸入較高濃度會引起急性腦缺氧性疾病,損害人體的中樞神經。按國標TJ36-79規定,一氧化碳屬于車間空氣有害物質。按國標GB5044-83規定,一氧化碳屬Ⅱ級毒物危害程度。因此根據該規范,一氧化碳將作為有毒物氣體進行檢測。
由于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的性能和危害的認定不同,其測量方法也截然不同。